石景山三家单位因消防控制室未按要求落实值守制度受到处罚
点击量:发布时间:2024-12-09 13:35
近期,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通过“北京市消防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系统”进行随机抽点检查时,发现石景山区三家单位消防控制室未按要求落实值守制度。
11月19日,石景山区八角街道某小区物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能及时应答。监督执法人员到达后,发现该小区物业的消防控制室仅有一名值班人员,经现场联系,另一名值班人员于10分钟后才返回控制室。
11月21日,石景山区五里坨某高层住宅小区消防联动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要求及时应答,实地核实后发现,当日该单位消防控制室仅有一人值班,另一名值班人员擅离职守,临时兼职其他工作。
11月25日,在对老山街道某重点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守情况随机抽点时,该单位迟迟未按照要求进行应答。经现场核查发现,该单位虽然有两名值班人员,但不熟悉工作流程,未按照要求应答点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也无法熟练操作。
针对以上情况,监督执法人员立即约谈了单位负责人,详细讲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依据《北京市消防条例》相关规定,对上述单位进行了严肃处理,要求单位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立即改正违规行为,并依法采取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示:消防控制室是设有火灾自动报警控制设备和消防控制设备,用于接收、显示、处理火灾报警信号,控制相关消防设施的专门处所,是建筑消防设施的“心脏”。消防控制室必须严格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每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职业资格证书,并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