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主要工程项目的安装技术措施
第二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技术方案措施
一、系统施工方案: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应用的重要环节,系统施工质量如何,直接影响系统能否正常发挥作用。为了保证系统的施工质量,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一)配管、配线
1.线管、线盒等的预埋、预留
按招标书工程技术要求,消防工程的所有预埋预留由消防施工单位负责,这就要求土建工程开工时,消防施工单位就须进场配合施工。
(1)准备工作:因管线敷设方式为暗敷,工程项目开工前,消防电气技术人员需会同土建施工技术人员共同查对土建和消防电气施工图,确定管线预埋途径、设备线盒安装位置,排出配合交叉施工计划。
(2)配管方法:配管材料按电气设计总说明中要求,在普通平面采用PVC硬塑料管P20或P25暗敷,其保护层≥3cm。施工程序为:根据线管的每段埋设位置和线管所需长度进行锯断、弯曲,做好部分管与盒的连接,然后在配合土建施工敷设时进行管与管及管与盒(箱)的预埋和连接,并加以临时固定。土建捣制砼时,派员检查管、盒是否有损坏现象,并及时处理。
(3)配管技术要求与注意事项
①管子弯曲时可采用冷弯法或热弯法。
②管与管的连接采用专用成品管接头进行连接,连接管两端需涂套管专用胶合剂贴接。
③管与盒(箱)连接:连接管外径应与盒(箱)敲落孔相一致,管口光滑,一管一孔顺直进入盒(箱),进入深度<5mm,多根管进入配电箱时应长度一致,排列间距均匀,管与盒(箱)应固定牢固,各种盒(箱)的敲落孔不被利用的不应被破坏。
④管子穿过土建伸缩缝处应有补偿装置,穿过建筑物和设备基础处,加套保护管。
⑤管路敷设时,应尽量不设中间接线盒,在管路较长或有弯曲时,需按以下情况加装接线盒。
a.无弯,L≥45m
b.一个弯,L≥30m
c.二个弯,L≥20m
d.三个弯,L≥12m
e线管交叉
注:管路的弯曲角度,规定为90°~105°,当弯曲角大于105°时,每两个120°~150°弯折算为一个弯曲角度,管进盒处的弯曲不应按弯计算。
⑥管子敷设后的修整
在配合土建总工程施工后,应及时清理器具盒内的堵塞物并开始扫管,当管路严重无法畅通时,在堵塞处凿开建筑物将这段管子切断更换,其两端用套管连接,严禁使用大一级的管子做异径管连接。
(4)线槽和吊顶内线管的敷设
①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固定;
②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1.0~1.5m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点或支点。
a.线槽接头处;
b.距线盒0.2m处;
c.线槽走向转角处。
③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Φ6mm。
2.线管配线:
在土建地坪和粉刷工程结束后进行穿线工作:
(1)准备工作:为不伤及导线,穿线前,应先清扫管路。方法是用压力约0.25MPa的压缩空气吹入已敷好的管中,以便除去残留的灰土和水分。清扫后,随即向管内吹入滑石粉,并检查管子端已安上护线套后再进行穿线。
(2)穿线方法:导线的引入,一般用纲线引入。当管路较短,弯头较少时,可把纲引线由管子一端送向另一端,再从另一端将导线绑扎在纲引线上牵引导线入管。如果管路较长,可由管的两端同时穿入纲引线,引线在管中相遇搭钩后把导线引入。穿线时,应使用放线架,以便保持导线不乱和不出急弯。导线穿入管中,应一端有人拉,另一端有人送,且动作要协调。穿入管中的导线,应成平行束合并进入,尽可能不要互相扭缠。
(3)穿线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
①根据设计图纸、线管敷设场所和管内截面积选择导线型号、规格。管内导线总截面积(包括外护层)不应超过管子截面积40%,按图纸总说明要求:除注明外,1~2根穿P20、3~5根穿P25、6~15根穿2×P25、16~25根穿3×P25。
②不同回路、不同电压和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入同一管内。本工程弱电系统中消防广播系统线路必须单独敷设。
③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盒、控制设备盒、扬声器盒等接线盒的线路加金属软管保护。
④火灾探测器的传输线路采用双色导线“+”为红色,“-”为蓝色。整个工程中,相同用途导线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和导线两段应加以标号和线标。
⑤接线箱内的端子采用压接端子板,接线端子加相应标号。
⑥所有导线只能在接线盒内分支和连接,在管内和线槽内的导线中间不能有接头。分支和连接应采用接线端子,导线端头应烫锡。
⑦线路敷设后,每个回路的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20Ω。
(4)屏蔽层的接线要求
屏蔽电缆作为传输线,可以提高系统的抗干扰能力,屏蔽层的接线应按照火警系统的原理图进行一般以屏蔽层作为地线,在报警控制箱里,将所有的屏蔽线加焊端子后,接在接地端子排上。
屏蔽层对接线一定要牢固可靠,剥除绝缘层时,不应损坏屏蔽层,屏蔽处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信号传输的质量。
(二)火灾自动触发报警装置的安装
1.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4)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若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度不应大于45度。
2.线型火灾探测器和可燃气体探测器等有特殊安装要求的探测器,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3.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牢靠,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4.探测器的“+”线应为红色,“-”线应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他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5.探测器底座的接线,应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6.探测器底座的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后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
7.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三)手动触发报警装置(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
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上距地(楼)面高度1.5米处。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并不得倾斜。
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外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00m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四)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
1.火灾报警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设计选型为壁挂式,分别设在消防中心和分控室,安装时可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和现场条件采取壁挂或嵌入联动柜方式。
2.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
3.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退色。
(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4)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cm余量。
(5)导线应绑扎成束。
(6)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
4.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5.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
(五)消防联动控制装置的安装
1.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装,未经市消防局批准生产的品牌,不得购买。
2.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当采用金属软管作套管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m,且应采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距不应大于0.5m,金属软管与消防控制设备和接线盒(箱),应采用锁母固定,应根据配管规定接地。
3.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4.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柜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六)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
1.工程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利用镀锌扁铁或金属条。
2.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极的工作接地线,在通过墙壁时,应穿入钢管或其他坚固的保护管。
3.工作接地线与保护接地线,必须分开,保护接地导体不得利用金属软管。
4.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作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测量接地电阻,并作记录;
②查验应提交的技术条件;
③审查施工质量。
(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装置调试
1.一般要求
(1)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2)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我公司和供应商的有资格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参加调试人员应职责明确,并应按照调试程序工作。
(3)本工程调试采取先单系统调试,再分控室联动调试,最后消防中心总体联动调试三步进行。
2.调试前的准备
(1)调试前应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产品备件、技术资料等。
(2)检查系统的施工质量,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3)检查系统线路,对于错线、开路、虚焊和短路等应进行处理。
3.系统调试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分别对探测器、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①火灾报警自检功能;
②消音、复位功能;
③故障报警功能;
④火灾优先功能;
⑤报警记忆功能;
⑥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
⑦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
(3)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3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能自动转换。
(4)应采用专用的检查仪器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其动作应准确无误。
(5)应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参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图设计说明》,按消防规范逐项试验。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运行120小时无故障后,应按规定填写调试报告。
(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装置验收
1.一般规定:
(1)系统的竣工验收,应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下,建设主管单位主持,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应包括下列装置:
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区域报警控制器和集中报警控制器等);
②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气体等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③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控制装置;
④通风空调、防排烟及电动防火阀等消防控制装置;
⑤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源、消防电梯和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装置;
⑥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前,公司向消防局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技术文件:
①系统竣工表;
②系统竣工图;
③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④调试报告;
⑤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4)系统验收前,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进行下列内容施工质量复查:
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等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
②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接地线及火灾报警信号传输线的敷设方式;
③火灾探测器的类别、型号、适用场所、安装高度、保护半径、保护面积和探测器的间距等;
④各种控制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施工质量。
⑤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控制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施工质量。
2.系统竣工验收
(1)消防用电设备电源的自动切换装置,应进行3次切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
(2)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做1~2次功能试验,每次试验均应达到《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中的功能要求。
(3)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应按其数量5~10%(但不得少于10只)进行模拟火灾报警和故障报警抽检,被抽检部件功能均应正常。
(4)室内消火栓的功能检验应在出水压力符合国家标准和建筑防火规范的条件下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工作泵、备用泵转换运行1~3次;
②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
③消火栓处操作启泵按钮按5~10%的比例抽检;
以上控制功能均应正常,信号应正确。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抽检,应在符合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条件下,抽检下列功能:
①.工作泵、备用泵转换运行1~3次;
b.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
c.水流指示器、电动阀等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30%的比例进行末端放水试验。
上述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6)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检验,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进行:
①在消防控制室选层广播;
②共用扬声器强行切换试验;
③备用扩音机控制功能的检验。
上述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楚。
(7)消防通讯设备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消防控制室与设备间所设的对讲电话通话1~3次;
②电话插孔按实际数量的5~10%进行通话试验;
③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119”进行1~3次通话试验。
上述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楚。
第三节火灾事故广播系统施工技术方案措施
1.线管预留、预埋及线路敷设
系统配线、接线按图纸要求施工,接线时要求在端子排上进行,每个端子排进行编号,编号与系统图统一。
2.线路检查:
将被检线路的接线端子从设备上摘开,按照图纸来检查各配线是否正确,是否存在缺线、断线、混线等故障,接线端子是否齐全正确,是否焊有接线端子,对于被发现的故障一一进行排除.
3.绝缘电阻测定:
将设备的两头接线端子摘开,用500V兆欧表测量线间绝缘电阻,要求线与线和线对地的绝缘电阻≥20MΩ。
4.接地电阻测量:
消防控制室、分控室的主机接地极与电气装置合用,测量时在接地极上接进电阻测试仪进行测试,要求设备主机接地电阻≤4Ω。
5.火灾事故广播系统调试,应进行下列功能检验:
(1)在消防中心选层广播。
(2)消防报警联动自动广播。
(3)与背景音乐共用系统的强制切换功能试验。
(4)备用扩音机控制功能试验。
(5)消防报警联动自动广播功能试验。
第四节消防专用电话系统施工技术方案措施
1.设备订货时应选择传输距离远、抗干扰能力强的产品。
2.认真审核图纸,在预埋管道时应尽量避免与有强磁干扰的管线平行敷设,减少干扰。在确实不能避开时,该敷设管道应采用金属管敷设,并做好电气接地保护。
3.穿线时应严格执行管道穿线规范要求,保持管道内干净,做好防止线路绝缘层破损。
4.穿线完成后,应做好绝缘测试,每100米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00兆欧姆。接线板相邻端子的绝缘电阻不低于500兆欧姆。测试条件:相对湿度为75%以下,用250伏兆欧表。
5.所有的接线采用焊锡加端子,确保线路的可靠性和减少接触电阻。
6.凡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经甲方、监理主管人员确认,方可施工下道工序;系统调试前必须检查资料是否齐全,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7.消防电话系统调试内容:
(1)消防中心与设备间所设的对讲电话一一通话试验。
(2)所有电话插孔与消防中心的通话试验。
第五节消防工程综合调试方案
消防总体调试按单系统调试、消防中心调试二步进行。消防联动相关专业(系统)、消防中心联动控制要求如下:
一、消防专用电话系统调试
将消防中心相关辖区的消防电话插孔、固定电话进行分区调试,为各消防系统的调试做好通讯准备。消防电话系统调试内容如下:
1.消防控制室与设备间所设的对讲电话通话1~3次;
2.电话插孔按实际数量的5~10%进行通话试验;
3.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119”进行1~3次通话试验。
二、火灾事故广播联动系统调试:
火灾事故广播系统调试,应进行下列功能检验:
1.火灾事故广播在火灾发生时应能自动优先切换到火灾应急广播状态的功能试验。
2.消防中心内值班人员手动控制任意层事故广播的功能试验。
3.与背景音乐共用系统的强制切换功能试验。
4.备用扩音机控制功能试验。
5.消防报警联动自动广播功能试验。
三、防排烟系统的调试:
防排烟系统调试,应进行下列内容:
1.消防控制中心能自动和手动控制任何一台防排烟风机的启停,显示风机的动作和故障状态;能显示电动加压送风阀和电动排烟阀的状态。
2.各防排烟风机、加压风机均能就地手动控制。
3.不同类型的风机在平时和火灾时的状态不同。
4.与通风系统合用的排烟风机和补风机,非对应区域火灾报警时,全部关闭。
5.排烟风机控制:
(1)任何一台排烟风机进口处设280℃防火阀,该阀动作时就地关闭对应排烟风机。
(2)地下空调机房、内走道等设双速排烟风机,平时风机低速排风,当对应区域火灾报警时,风机高速排烟。
(3)防火分区内设多个防烟分区,共用一台排烟风机。某一防烟分区报警时,开启着火区排烟阀和排烟机。火灾蔓延到相邻分区时,再开启对应的排烟阀。
(4)防火分区内只设一个防烟分区,对应一台排烟风机。区域内任一处着火时,开启排烟机。
(5)防火分区内设多个防烟分区,共用一台排烟风机。平时通风,风机和电动防火阀全部开启。当某一防烟分区报警时,关闭其他防烟分区的防火阀,仅开启着火区的防火阀。火灾蔓延到相邻防烟分区时,再开启对应的排烟阀。
6.加压风机控制:
(1)加压风机:当某层火灾报警时,开启该层及其相邻上层的前室和电梯前室加压送风阀,开启对应电梯间、前室加压风机。
(2)管道式烟感报警时,关闭进风口处的防烟阀和关闭对应加压风机。
7.补风机控制:
(1)若干防火分区共用一台补风机:任一防火分区火灾报警时,开启对应的电动防烟阀和补风机。
(2)一个防火分区采用一台补风机:防火分区内不能自然补风,任一处火灾报警时,开启对应补风机。
(3)一个防火分区局部采用一台补风机:防火分区内局部不能自然补风,对应区域任一处火灾报警时,开启对应补风机。
四、火灾报警系统调试
火灾报警系统的调试应进行如下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分别对探测器、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1)火灾报警自检功能
(2)消音、复位功能
(3)故障报警功能
(4)火灾优先功能
(5)报警记忆功能
(6)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
(7)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
3.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3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能自动转换。
4.应采用专用的检查仪器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其动作应准确无误。
5.应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参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图设计说明》及深化设计后的联动方案,按消防规范逐项试验。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运行120小时无故障后,应按规定填写调试报告。
五、消防水灭火系统调试
(一)消火栓给水系统的调试
1.系统调试包括水源测试、消防水泵、稳压泵性能试验、室内、外消火栓功能试验和系统联动试验等内容。
通过压力表、流速仪等检测仪表,对室内、外消火栓、屋顶消火栓进行测试;对于临时高压系统来讲,还需启动消防水泵;通过消防车从水泵接合器处向室内管网供水、加压,验证室内的消火栓和屋顶消火栓的流量,充实水柱长度、保护面积等功能是否能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2.系统联动试验还应包括:通过揿按消火栓箱上的消防按钮后观查,能否在5min内启动消防水泵,并使该系统的任何一个消火栓达到设计要求的灭火功能;消防水箱是否有保证火灾初期10min供水能力等。
上述调试工作,应在甲方监理公司和消防监督部门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及时填写试验记录。
(二)自动喷淋系统调试:
系统调试应包括:水源测试、消防泵性能试验、报警阀性能试验、排水装置试验、系统联动试验、灭火功能模拟试验。
1.水源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用压力表、皮托式流速测定管测定并计算室外水源管道的压力和流量,它们应符合设计要求。
(2)核实重力水箱的容积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规定,是否有保证消防蓄水量的技术措施。
(3)核实消防水池的容积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规定,是否有保证消防蓄水量的技术措施。
(4)核实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是否能满足系统灭火和要求,并通过移动式消防泵的供水试验予以验证。
2.消防泵性能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泵,达到设计流量和压力时,其压力表指针应稳定;运转中应无异常声响和振动;各密封部位不得有泄漏现象。以备用电源切断后,消防水泵的运转情况仍符合上述要求。
3.以自动式和手动方式启动稳压泵后,在其共管区域末端度试水装置开启放水的情况下,五分钟内应能达到设计压力,且压力表指针稳定。
4.湿式报警阀性能试验应按如下程序进行:
打开系统试水装置后,湿式报警阀应能及时动作,经延迟器延时5~90S后,水力警铃应准确地发出报警信号,水流指示器应输出报警电信号,压力继电器应能接通电路报警,并启动消防水泵。
5.对系统进行排水装置试验时,应将控制阀全部打开,全开主排水阀并保持到系统压力稳定为止。
若系统所排放出的水能及时进入排水系统,未出现任何水害,试验即为合格。
6.系统联动试验符合下列要求:
(1)用烟感探测器专用测试仪输入模拟信号应在15秒内输出报警和启动系统执行信号,并准确、可靠地启动整个系统。
(2)用感温探测器专用测试仪输入模拟信号后应在20秒内输出报警和启动系统执行信号,并准确、可靠地启动整个系统。
7.当消防监督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应作灭火功能模拟试验。
对个另区域或房间升温,使一个或数个喷头动作喷水,然后验证其保护面积、喷水强度和水力、电力报警装置的联动是否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规定。
六、防火卷帘的调试
1.在防火卷帘两侧均设有现场手动升降按钮、烟温复合探测器和声光报警器。防火卷帘设易熔合金控制方式。
2.当任一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任一侧任一个探测器报警时,防火卷帘下降至距地1.8米;当防火卷帘任一侧两个不同地址的探测器同时报警或人工确认发生火灾时,防火卷帘下降至地面。
3.当任一非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任一侧任一个探测器报警时,防火卷帘下降至地面。
4.防火卷帘动作后的位置返回信号至火灾控制屏。
七、电梯的控制
消防系统应对电梯进行如下控制:
1.模拟某层楼发生火灾,即在消防控制室发出强制所有电梯依次降首层的信号并接收其反馈信号。电梯到达首层后,停止非消防电梯的运行,消防电梯待命。
2.电梯显示控制盘应显示电梯的运行状态和对电梯进行必要的控制。
3.启动首层消防电梯旁的消防员专用按钮,所有电梯应回首层。
八、非消防电源联动控制:
当某处确认发出火灾时,在消防控制室发通知要求配电控制室人工(或在消防控制中心键盘控制)控制停止该区与消防无关的电源。
九、火灾应急照明控制
任意一层发生火灾时,自动接通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
十、消防中心联动控制台控制
1.直接手动控制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的启、停,且所反馈信号正确。
2.显示各消防火栓、水流指示器、气体灭火系统、信号阀、湿式报警阀、防火卷帘、水池水位、自备电源等运行状态。
十一、其它配合调试
1.配合室外消火栓系统进行放水试验。
2.配合燃气工程做氮气切换试验。
3.提供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网络的相关信号,配合楼宇自控系统网络的调试。
第六节现场测试方法、手段及应达到的技术
该工程消防系统主要为消防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四大系统,根据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评定标准和消防规范的要求,将现场的测试方法、手段及应达到的技术数据、性能指标按水、电、气、风系统分别阐述如下:
一、消防水系统的测试方法
(一)管材,管件应进行现场外观检查:
1.方法:目测,用游标卡尺、钢板尺。
2.手段:每批同种规格型号抽检10%。
3.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组件、管件及其它设备、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
(2)表面应无裂纹、缩孔、夹渣、折迭和重皮;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镀锌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得有脱落、锈蚀等现象;
(3)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4)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整、无损伤。
(二)碳素钢管螺纹连接:
1.方法:目测或解体检查。
2.手段:抽查不少于10个接口。
3.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螺纹加工精度符合国标《管螺纹》规定:螺纹清洁、规整,断丝或缺丝不大于螺纹全扣数的10%;连接牢固;管螺纹根部有外露螺纹;镀锌碳素钢管无焊接口。
(2)螺纹无断丝;镀锌碳素钢管和管件的镀锌层无破损,螺纹露出部分防腐蚀良好;接口外无外露油麻等缺陷。
(三)碳素钢管的法兰连接
1.方法:观察。
2.手段:抽查不少于5副。
3.符合下列要求:
(1)对接平行、紧密,与管子中心线垂直,螺杆露出螺母;衬垫材质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且无双层。
(2)螺母在同侧,螺杆露出螺母长度一致,且不大于螺杆直径1/2。
(四)非镀锌碳素钢管的焊接;
1.方法:目测或用焊缝检测尺检查。
2.手段:抽查不少于10个焊口。
3.应符合下列要求:
(1)焊口平直度、焊缝加强面符合施工规范规定;焊口表面无烧穿、裂纹和明显的焊瘤、夹渣及气孔等缺陷。
(2)焊波均匀一致,焊缝表面无焊瘤、夹渣和气孔。
(五)管道支吊架、安装检测
1.方法:观察或用条板检查、用钢卷尺检查间距。
2.手段:每种规格抽查5%,但均不少于5个。
3.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管道应固定牢固,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下表:
(2)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形式、材质、加工尺寸及焊接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末端喷头之间距离不宜大于750mm;
(4)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吊架均不宜少于一个;当喷头之间距离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吊架,但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
(5)当管子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一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6)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的距离宜为1.5~1.8m。
(六)管道坡度检查
1.方法:用水准仪(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或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2.手段:按系统内直线管段长度每50m抽查2段,不足50m不少于1段;有分隔墙建筑,以隔墙为分段数,抽查5%,但不少于5段。
3.要求:坡度的正负偏差不超过设计要求坡度值的1/3。
(七)阀门安装
(1)方法:手扳检查和检查出厂合格证、试验单。
(2)手段:按不同规格、型号抽查5%,但不少于10个。
(3)要求:型号、规格、耐压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位置、进出口方向正确;连接牢固、紧密,启闭灵活,朝向合理,表面清洁。
(八)管道金属支架油漆:
1.方法:观察检查。
2.手段:不少于5处。
3.要求:油漆种类和涂刷遍数符合设计要求;附着良好,无脱皮、起泡和漏涂,漆膜厚度均匀,色泽一致,无流淌及污染现象。
(九)管道安装允许偏差:
1.方法: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吊线和尺量检查。
2.手段:
(1)立管垂直度:一根立管为1段,两层及其以上按楼层分段,各抽查5%,但均不少于10段;
(2)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按系统直线管段长度每50m抽查2段,不足50m不少于1段;有分隔墙建筑,以隔墙为分段数,抽查5%,但不少于5段;
3.要求:
(十)箱式消防栓安装
1.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2.手段:系统的总组数少于5组全检;大于5组抽查1/2,但不少于5组。
3.技术要求:
(1)栓口朝外,阀门距地面1.1m,允许偏差±20mm,箱壁的尺寸:侧面140mm,距内面100mm,允许偏差5mm。
(2)水龙带与消火栓和快速接头的绑扎紧密,并卷折挂在托盘或支架上。
(十一)喷头的现场检测:
1.方法:试压观测。
2.手段:抽查1%,不少于5个。
3.要求:
(1)喷头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喷头的商标、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制造厂及生产年、月等标志应齐全;
(3)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4)喷头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的现象;
(5)闭式喷头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并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试验数量宜从每批中抽查1%,但不得少于5只,试验压力应为3.0MPa;试验时间不得少3min。当有两只及以上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批喷头。当仅有一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但不得少于10只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十二)喷头的安装检查
1.方法:观察、用卷尺量。
2.抽查:不少于10个。
3.技术数据和要求:
(1)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喷头安装时宜采用专用的弯头、三通。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应使用专用扳手,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施拧;喷头的框架、溅水盘产生变形或释放原件损伤时,应采用规格、型号相同的喷头更换。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喷头防护罩。溅水盘与吊顶、门、窗、洞口或墙面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2)当喷头溅水盘高于附近梁底或高于宽度小于1.2m的通风管道时,喷头高于梁底通风管道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3)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m时,喷头应安装在其腹面以下部位。
(4)当喷头安装于不到顶的隔断附近时,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的规定。
(十三)普通阀、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现场检测
1.方法:观察。
2.全数检查。
3.技术性能:
(1)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主要系统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合格。
(2)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3)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4)报警阀除应有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外,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
(5)报警阀和控制阀的阀瓣及操作机构应动作灵活,无卡涩现象;阀体内应清洁,无异物堵塞;
(6)水力警铃的铃锤应转动灵活,无阻滞现象;
(7)报警阀应逐个进行渗漏试验。试验压力应为2倍额定工作压力,试验时间应为5min。阀瓣处应无渗漏;
(8)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及水位、气压、阀门限位等自动监测装置应有清晰的铭牌、安全操作指示标志和产品说明书;水流指示器尚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安装前应逐个进行主要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十四)报警阀、水力警铃、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安装
1.方法:观察、用手板、尺量。
2.全数检查。
3.性能指标:
(1)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应再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2)报警阀组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水源控制阀安装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
湿式报警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应使报警阀前后的管道中能顺利充满水;压力波动时,水力警铃不应发生误报警;报警水流通路的过滤器应安装在延迟器前,且便于排渣操作的位置。
干式报警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应安装在不发生冰冻的场所。
普通阀门应做耐压试验:以每批同牌号、同规格、同型号数量抽查10%,且不少于1个,如有漏、裂不合格的应再抽查20%,仍有不合格则逐个试验,对安装在主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3)技术数据: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1.5倍。
①.安装完成后,应向报警阀气室注入高度为50~100mm清水;
充气连接管接口应在报警阀气室充注水位以上部位,且充气连接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5mm;止回阀、截止阀应安装在充气连接管上;
气源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安全排气阀应安装在气源与报警阀之间,且应靠近报警阀;
加速排气装置应安装在靠近报警阀的位置,且应防止水进入加速成排气装置的措施;
低气压预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配水干管一侧;
②.下列部位应安装压力表:
报警阀充水一侧和充气一侧;
空气压缩机的气泵和储气罐上;加速排气装置上。
③.雨淋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动开启、传导管开启或手动开启的雨淋阀组,其传导管的安装应按湿式系统有关要求进行;开启控制装置的安装应安全可靠;
预作用系统雨淋阀组后的管道若需充气,其安装应按干式报警阀组有关要求进行;
压力表应安装在雨淋阀的水源一侧。
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的阀门。水力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应采用镀锌钢管,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15mm时,其长度不应大于6m;当镀锌钢管的公称直径为20mm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0m;安装后的水力警铃启动压力不应小于0.05MPa;
④.水流指示器的安装: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在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水流指示器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流指示器应竖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向应和水流方向一致;安装后的水流指示器浆片、膜片应动作灵活,不应与管壁发生碰擦。
信号阀应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与水流指示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m。
排气阀的安装应在系统管网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排气阀应安装在配水干管顶部,配水管的末端,且应确保无渗漏。
控制阀的规格、型号和安装位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方向应正确,控制阀内应清洁、无堵塞、无渗漏;主要控制阀应加设启闭标志;隐蔽处的控制阀应在明显处设有指示其位置的标志。
节流装置应安装在公称直径不小于50mm的水平管段上;减压孔板应安装在管道内水流转弯处下游一侧的直管上,且与转管处的距离不应小于管子公称直径的两倍。
压力开关应竖直安装在通往水力警铃的管道上,且不应在安装中拆装改装。
末端试水装置宜安装在系统管网末端或分区管网末端。
(十五)水泵接合器安装检测
1.方法:观察。
2.手段:全数检查。
3.技术要求:
(1)应安装在消防车便于接近的人行道或非机动车行驶地段;
(2)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应采用铸有“消防水泵接合器”标志的铸铁井盖,并在其附近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固定标志;
(3)地上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与消火栓区别的固定标志;
(4)墙壁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其安装高度应为1.1m;与墙面上的门、窗、孔、洞的净距离不应小于2.0m。且不应安装在玻璃幕墙下方。
(十六)消防水泵及稳压设备安装测试
1.方法:用水准仪、百分表、卷尺检查。
2.手段:全数检查。
3.技术性能要求:
消防水泵、稳压泵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当设计无要求时,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应安装止回阀和压力表,并宜安装检查和试水用的放水阀门;消防水泵泵组的总出水管上还应安装压力表和泄压阀;
安装压力表时应加设缓冲装置。压力表和缓冲装置之间应安装旋塞;压力表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2~2.5倍。
吸水管及其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吸水管上的控制阀应在消防水泵固定于基础上后进行安装,其直径不应小于消防水泵吸水口直径,且不应采用蝶阀;
当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池位于独立的两个基础上,且相互为刚性连接时,吸水管上应加设柔性连接管;
吸水管水平管段上不应有气囊和漏气现象。
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交接记录或根据设计图纸对照检查。
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规定(检查温升测试记录)。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压罐,其容积、气压、水位及工作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上的安全阀、压力表、泄水管、水位指示器等的安装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安装位置、进水管及出水管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时其四周应设检修通道,其宽度不应小于0.7m,消防气压给水设备顶部至楼板或梁底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0m。
(十七)水压试验及管道冲洗
1.方法:用试压机测试强度和严密性。
2.手段:逐个测试。
3.技术性能及指标要求:
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低于5℃时,水压试验应采取防冻措施。
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等于或小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不应低于1.4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
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应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目测管网应无渗漏和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应大于0.5MPa。
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且稳压24h,应无泄漏。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源干管、进户管和室内埋地管道应在回填前,单独地或与系统一起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水压严密性试验。
管网冲洗所采用的排水管道,应与排水系统可靠连接,其排放应畅通和安全。排水管道的截面面积不得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面积的60%。
管网冲洗的水流速度不宜小于3m/s;其流量不宜小于下表
当现场冲洗流量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按系统的设计流量进行冲洗,或采用水压气动冲洗法进行冲洗。
管网的地上管道与地下管道连接前,应在配水干管底部加设堵头后,对地下管道进行冲洗。
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当出口处的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处水的颜色基本一致时,冲洗方可结束。
管网冲洗的水流方向应与灭火时管网的水流方向一致。
管网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必要时可采用压缩空气吹干。
(十八)系统调试
1.方法:观察、用压力表测试设压力,再用秒表测联动。
2.手段:全数测试。
3.测试性能指标值:
水源测试、消防水泵测试、稳压泵测试、报警阀测试、排水装置测试、联动试验。
水源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箱的容积、设置高度及消防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并通过移动式消防水泵作供水试验进行验证。
消防水泵测试: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以备用电源切换时,消防水泵应在1.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稳压泵调试时,模拟设计启动条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
报警阀测试:湿式报警阀调试时,在其试水装置处放水,报警阀应及时动作;当延时不超过90s后,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信号,水流指示器应输出报警电信号,压力开关应接通电路报警,并应启动消防水泵;
干式报警阀调试时,开启系统试验阀,报警阀的启动时间、启动点压力、水流到试验装置出口所需时间,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干湿式报警阀调试时,当差动型报警阀上室和管网的空气压力降至供水压力的1/8以下时,试水装置处应能连续出水,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信号。
排水装置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开启排水装置的主排水阀,应按系统最大设计灭火水量作排水试验,并使压力达到稳定;试验过程中,从系统排出的水应全部从室内排水系统排走。
联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采用专用测试仪表或其它方式,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种探测器输入模拟火灾信号,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一只喷头或以0.94~1.5L/s的流量从末端试水装置处放水,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应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信号。